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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詐騙手法~
一場車禍,對方說沒關係,卻換來賠償金
一場車禍,對方說沒關係,卻換來賠償金

黃小姐是在騎車中途不小心撞上突然衝出來的人,
這場車禍,
對方表示沒有關係,
人沒有什麼大礙,
拍拍屁股就走了,
黃小姐以為沒事,
但其實對方已經將車牌號碼與駕駛人與車輛的特徵記下,
持驗傷單報警,
並告上法院說她"肇事逃逸";
黃小姐冤枉的收到通知單,
被撞的人要求賠償30萬現金,
黃小姐也提不出任何證據證明自己當時已經和解,
最後因為對方糾纏不清,
也為了息事寧人省麻煩,
也不想報警留下案底,
以10萬元私下和解。
這是真實案例,
因為許多人對於這方面的法律常識並不清楚,
也想說撞到的人沒有大礙,
殊不知這是新詐騙手法--製造假車禍賺取賠償金,
遇到這類情況,
請大家務必記住︰
1.不管是否要和解或報警,
都最好有第三者在場作證明
2.若對方堅持沒關係,
也務必要報警處理或者是立和解書(請對方出示證明並簽字)
3.如果對方嫌麻煩而緊急離開,
務必記下特徵或車牌號碼,
到警局備案,
不然當收到驗傷單影本跟通知書時,
要找證據證明自己沒有錯,就來不及了。
希望大家要小心謹慎!!!

這場車禍,
對方表示沒有關係,
人沒有什麼大礙,
拍拍屁股就走了,
黃小姐以為沒事,
但其實對方已經將車牌號碼與駕駛人與車輛的特徵記下,
持驗傷單報警,
並告上法院說她"肇事逃逸";
黃小姐冤枉的收到通知單,

被撞的人要求賠償30萬現金,
黃小姐也提不出任何證據證明自己當時已經和解,
最後因為對方糾纏不清,
也為了息事寧人省麻煩,
也不想報警留下案底,
以10萬元私下和解。

這是真實案例,
因為許多人對於這方面的法律常識並不清楚,
也想說撞到的人沒有大礙,
殊不知這是新詐騙手法--製造假車禍賺取賠償金,
遇到這類情況,

1.不管是否要和解或報警,
都最好有第三者在場作證明
2.若對方堅持沒關係,
也務必要報警處理或者是立和解書(請對方出示證明並簽字)
3.如果對方嫌麻煩而緊急離開,
務必記下特徵或車牌號碼,
到警局備案,
不然當收到驗傷單影本跟通知書時,
要找證據證明自己沒有錯,就來不及了。
希望大家要小心謹慎!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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